******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变换气脱碳单元脱碳吸附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BITC-******1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5日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变换气脱碳单元脱碳吸附塔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变换气脱碳单元脱碳吸附塔采购项目。
1.2建设地点:宁波镇海宁波化工区北海路801路。
1.3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采购内容 |
1 | 脱碳吸附塔 | 12台 | 288万元 | 包括设备的制造、安装指导、运送货到交货现场、试验和调试、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需求 |
1.4交货地点: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1.5交货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1.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货到现场,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
1.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满足本项目设备设计、生产和供货能力。
2.3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
2.4投标人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和供货业绩,且自2022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按 GB/T4732《压力容器分析设计》规范设计的设备供货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范围等满足上述评审内容的页面)。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至2025年12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50000.00)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4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4011/website/home)
******有限公司网(******)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招标人: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北海路801号
联 系 人:张晓华
电 话:******
十、招标代理: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联 系 人:张宇华、姚露泽、夏伟立、严锋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