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现就金融数据终端及资产管理模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金融数据终端及资产管理模块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
(四)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
金融数据终端需具备全面的金融市场数据覆盖能力、即时的市场资讯服务能力及灵活的数据提取能力,需覆盖股票、债券、基金、宏观行业、指数、外汇、商品等全品类金融数据,满足多市场、多维度的投研数据需求
资产管理模块应满足以下功能:
1.系统衔接要求:需支持与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有效数据对接与功能协同,确保数据流转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安全性,满足一体化业务运作需求。
2.资产覆盖范围:支持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企业年金等多类型资产的管理,适配跨市场、多币种的资产管理场景。
3.基础数据支撑:支持以估值表、交易流水等为基础数据,实现不同类型产品的创建与管理,且基础数据处理需包含导入、对账、校验等标准化功能。
4.核心功能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全局分析、数据中心、投后分析、产品对比、风控管理、报表输出模块,能够为投资和风险管理等不同岗位人员提供数据展示、投资分析及风险管理等全流程投研支持。
(2)技术能力
信息网络需能覆盖全球金融市场,并具备专业的数据整合加工方案与数据运营机制。
(3)服务支持
供应商应提供安装、培训等其他日常服务。供应商的安装人员应经过培训,至少能够达到软件当前版本的安装资格要求;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软件操作培训,保障使用人员实现对该金融数据终端及资产管理系统的无障碍操作;同时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集团及财务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集团及财务公司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表内信息不得为空,不涉及可填“无”);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4.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第三级)保护备案证明;
6.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中本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1.“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2.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13.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文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项目公告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制作成PDF文件,并制作相应目录页,文件名称为“金融数据终端及资产管理模块采购项目-XX公司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名称为“公司名称 金融数据终端及资产管理模块”,邮件内容写明公司全称、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的资格,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合格的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将以邮件形式向其发送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编制和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项目联系人的邮件要求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
六、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与本项目谈判工作,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航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6层
九、其他
(一)当首次公告期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小于三家时,我公司将进行二次公告。
(二)在公告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公告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附件1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