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生产用矿用电缆挂钩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招标采购中心生产用矿用电缆挂钩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标包
1.1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中心生产用矿用电缆挂钩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ZPZB-25Z203;
1.3标包:E51包;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5年7月3日
******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8室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结果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整包下浮10%;供应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综合得分:82分。
第二******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整包下浮28%;供应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综合得分:79.2分。
第三******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整包下浮2%;供应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综合得分:78.44分。
四、发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赵先生(业务四部) 联系电话:0375-******
邮 箱:******
财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