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4-0023 二、项目名称:城区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9W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东路555号 | 90.66(均分制)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城区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建设周期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后开始能源托管,周期为15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洁、江新亚、陈洁、唐浩、唐海霞、孙来兵、何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3856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白鹿路99号
联系人:唐浩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金娟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娟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