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学院的委托,对******学院卫生所2026年药品配送服务(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 备注 |
1 | 药品分包1 | 256719.97 | 5000.00 | 1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2 | 药品分包2 | 99732.18 | 1800.00 | 1 |
注:1.配送合同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若在配送合同期内,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政策调整或统一招标确定供应商,由本项目成交供货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该配送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即1年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2.本次药品配送服务包括包1(常用药及耗材)、包2(心脑疾病用药等)两部分药品(详见附件******学院卫生所2026年药品配送服务清单》),供应商可对包1、包2中任一分包进行采购响应,也可同时对两个分包进行采购响应。
3.本项目******学院卫生所2026年药品配送服务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供应商报价的参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用量及响应单价报价为准。供应商须按照清单中的要求对各单项价格及总价进行报价,且报价均不得超过其对应最高限价(含税)。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文件发售期限: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17:30(工作时间)。
(三)询价文件获取费: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1.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在询价文件获取期内,供应商将询价文件获取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询价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获取成功。
******有限公司
账 户:6530 0000 1012 0100 7593 56
******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银行代码:******0026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要求登记递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座4-2
(六)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09: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服务中心(******/financialService/home)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项目内容。
3.电子投标保函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电子保函。
4.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
5.电子投标保函技术服务电话:黄老师,******。
******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各分包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项目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注明采购执行编号 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分包1: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星光支行
账 号:******************
分包2: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星光支行
账 号:******************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对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3)******转8056/8026。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的保证金”,若未按照要求注明、未使用基本账户打款的,保证金缴纳均无效;保证金和报名费应分开打款。
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全额退还。
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无息全额退还。
五、询价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询价时在其他条件(资格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舍掉其他供应商。
(四)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六、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纪老师(采购咨询),******
唐老师(技术参数咨询),******
地 ******大学城南路56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老师
电 话:(023)******转8056/802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座
******学院卫生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