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市数智清远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市民服务平台)采购(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W-CG2025-015
项目名称:清远市数智清远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市民服务平台)采购(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6,37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数智清远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市民服务平台)采购(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3,696,37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集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96,375.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本项目全部内容提供不少于3年质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数智清远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市民服务平台)采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数智清远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市民服务平台)采购(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截图存档。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以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6.远程开启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响应文件。
(2)开启时,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磋商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供应商按“远程开启”有关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机关办公大楼四号楼13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工
电 话:******
******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数智清远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市民服务平台)采购(二)磋商文件(******02).zip 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版).pdf 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资格承诺函.docx 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节能环保政策适用性说明》.docx 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