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2024年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1699GC******
1.招标条件
呼兰区2024年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兰区。
2.2建设内容:提质项目15项107.975公里,安全防护项目7项22.603公里,危桥3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
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提质项目9项64.423公里、安全防护项目7项22.603公里;其中2024年第二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计划6项:方台-大用公路(公家至康金段)13.541公里、呼兰-腰堡公路9.81公里、大堡村-永丰村公路5.281公里、康金一西井公路13.715公里、杨林乡-苏堡公路5.634公里、哈肇路-沈家公路3.122公里;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项:站前村—双榆村公路5.966公里、西井村—三合公路5.74公里、蟠龙村—小东公路1.614公里;安防工程7项:北三家村—沈家镇公路2.795公里、公康公路—历井农场公路2.161公里、大王岗村—小王岗村公路1.808公里、平坊村—张堡公路2.895公里、孤榆村—兴业村公路3.361公里、杨林乡—黄土山林场公路6.110公里、大东村—永安村3.473公里。 |
本项目路基、路面安防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
******.00 |
A2 |
提质项目6项43.552公里、改造危桥3座;其中2024年第二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项:呼兰一康金公路(孟家乡至许堡乡段)10.3公里;2024年第三批公路提质改造工程5项:友好村—团山村公路4.465公里、七家子—张家围子公路3.606公里、丁家村—金家村公路11.424公里、呼兰—康金公路(呼兰至孟家乡段)8.998公里、孟家乡一团山村公路4.759公里,改造危桥3座(张家桥25.56m、孙堡桥14.26m、朗堡桥14.26m)。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
******.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5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按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18第4号部令,竣(交)验收办法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2017年第28号),《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黑交规〔2021〕17号) ,参照执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改造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黑交发〔2022〕554号)等相关规定,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可按单个计划项目进行竣(交)工合一的一次性竣工验收进行,标段内当年完工的项目采用当年竣(交)工合一验收,如果有跨年的项目就跨年竣(交)工合一验收。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无
3.1.3 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2025年4月-2025年6月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5年4月-2025年6月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职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4.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任意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允许重复。
******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A1、A2标段******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投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个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 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 24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京路8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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